1.目的
为推进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疾控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鄂纪发[2007]7号、枝卫发[2007]49号)等文件精神,借鉴ISO9000标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组织机构
2.1事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胡俊烽
副组长:阮绍玉、陈华林
成 员:罗素芳、熊志杰、阚庆国、黄大发、文顺国、向发益、杨德勤、李容、万涛
2.2事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阮绍玉
成员:罗素芳、熊志杰、李容、向发益、张华妮
2.3向社会公开的专班工作小组
组长:陈华林
成员:文顺国、黄大发、杨德勤、阚庆国
2.4向职工公开的专班工作小组
组长:熊志杰
成员:阚庆国、万涛、向发益
3.职责
3.1事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事务公开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中心各科室按要求对事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2)负责对事务公开方案、内容、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审定。
(3)负责对事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等重要事宜的审定。
3.2事务公开监督小组
(1)负责对重大事项公开前的预审。
(2)对事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需要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3)运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结果。
3.3向社会公开的专班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医疗卫生防病服务项目、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及行业作风建设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2)负责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服务项目的查询服务。
(3)制定并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措施的落实及监督检查。
(4)负责各种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公开工作,并提供各种费用的查询服务。
(5)依据国家物价政策及相关的法规解答服务对象质疑。
3.4向中心职工公开的专班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中心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财务预结算、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
(2)负责人事任免、招聘及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公开工作。
(3)沟通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和中心各科室的工作。
(4)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及中心的规章制度解答职工的质疑。
(5)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事务公开的内容
见《枝卫发[2007]49号文件》及《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
5.事务公开的形式
5.1职工代表大会
5.2党政工联席会
5.3中层干部会
5.4事务公开栏
5.5信息简报
5.6各种公示栏及文件等
6.公开程序
7.事务公开工作制度
7.1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定期召开事务公开工作会议,审定有关专项小组提出的事务公开实施方案和新拟定的民主管理有关措施办法,听取各专项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的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
(2)定期对事务公开各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
(3)定期对各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评定,并把事务公开纳入干部考核、双文明评比的重要内容。
7.2监督小组工作制度
(1)对事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和专班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监督检查,定期将检查结果利用各种公开形式予以公布。
(2)凡应公开的内容未公开的或公开的内容不全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的,监督小组应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并令其限期改正。
(3)定期向事务公开领导小组提供事务公开监督检查分析报告,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7.3事务公开专项工作工作制度
(1)在事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本专项工作小组承办的事务公开日常事务,如实公开,对本专项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收集公开后的反馈信息,及时向事务公开小组汇报。
(3)每次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填写《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台账》,一式二份,一份统一装订成册,作为基础工作资料保管备查,另一份送工会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