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纪委等七部、委、局《关于做好2006年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枝市工发[2006]23号文件精神,为在我中心全面推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中心各项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行职代会制度,事务公开制度的建设,促进中心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发展。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等重大决策,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情况。
(二)中心财务预决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业务招待费用、公车费用开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中心改革方案、劳动安全卫生等保护设施达标情况,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执行情况。
(四)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药品、器械招投标、药品价格情况。
(五)人事管理情况,人才的培训、职工的招考录用、岗位的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评选先进模范的条件和执行情况。
(六)职工民主评议中心领导干部的过程及结果。
三、公开的形式和措施
中心事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除此之外,还将根据事务公开的不同内容,采取召开党政工联席会、中层干部会等各种会议和信息简报、公开栏、黑板报以及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主要措施:
1.从制度入手,制定规范事务公开实施细则,并认真落实,成为自觉行为和长期行为。
2.将事务公开纳入集体合同,使之契约化,使事务公开得到集体合同的制度保证。
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监督事务公开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实行激励制约机制,把事务公开纳入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评先表模的重要内容及条件。
5.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对基建工程,掌管钱物的岗位和科室自主采购药品、试剂的人员实行由纪检、工会领导参加的廉政谈话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及时堵漏。
6.强化效果评价,定期、不定期地调查了解职工对事务公开和中心领导的落意度,并通过测评结果,督促其有关工作的改进。
四、公开的实施步骤
中心事务公开按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20日至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第二阶段8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实施阶段;第三阶段为10月10日至11月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以后将转入中心经常性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
这一阶段着重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工作。要深入宣传事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把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形成党政工齐抓共管,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二)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要按照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由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专班负责督促各职能科室,拟定事务公开事项,经监督评议小组审核后,按程序向职工公开,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真正见到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
召开各种会议,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在 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度,要立足于巩固、完善和提高,使之成为一种有效的职工民主监督机制,并长期坚持,不断发展。
五、公开的组织领导
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将在中心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关部门和中心工会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中心成立以党支部和主任牵头,纪检委员和工会主席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胡俊烽
副组长:阮绍玉、陈华林
成员:罗素芳、熊志杰、阚庆国、文顺国、黄大发、向发益、杨德勤、万涛、李蓉。
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事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细则。
(二)整理职工代表的提案,收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统
计有关数据。
(三)向有关科室和部门反馈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职代会提交职工代表的议案。
(四)监督检查事务公开事项的处理结果,并向职工群众公布。
(五)对事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事务公开的经验,树立典型。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